摘要:为进一步规范环县城区范围内道路交通秩序,消除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将在全县县范围内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环县城区范围内道路交通秩序,消除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将在全县县范围内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专项整治起止时间
自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7月2日,之后纳入常态化管理。
二、整治重点区域
(一)严管街:对违停车辆抓拍取证,从严处罚;对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农用车、无牌车辆进行现场拖移,并对驾驶人进行处罚或安全教育。
(二)环江大道: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禁止停放车辆,违者从严处罚;对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农用车、无牌车辆进行现场拖移,并对驾驶人进行处罚或安全教育。
(三)滨河路:南环路西丁字至兴隆路西丁字禁止停放车辆,违者从严处罚;对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农用车、无牌车辆进行现场拖移,并对驾驶人进行处罚或安全教育。(四)规范烈士陵园坡、环城初中坡、环城小学坡、故城通远门坡、老城西门坡路面停车秩序,对并排停放的车辆进行现场拖,并对驾驶人进行处罚或安全教育。
三、整治措施
(一)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采取不定时、不定点方式,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惩处。
(二)对拒不接受处罚、影响交通安全的,将采取扣留、拖移车辆和强制教育等措施。对不配合执法、妨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有关规定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望广大居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