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总工会 关于开展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摘要:为持续巩固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效,帮助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子女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依据《庆阳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24年市列为民办实事项目“金秋助学”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庆总工发〔2024〕20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县总工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驿马镇总工会、各乡(镇)工会、县直各系统工会、县总直属各基层工会、省市驻庆各单位工会:

为持续巩固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效,帮助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子女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依据《庆阳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24年市列为民办实事项目“金秋助学”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庆总工发〔2024〕20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县总工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凡是本县户籍参加2024年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已在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包括长期生活在城市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家庭子女。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3000元。

二、资助名额

2024年我县资助名额共220名。

三、申报时限

申报时间为高考录取之日起至名额报完为止。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1.困难下岗职工、困难农民工(工会会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社区)工会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乡镇(社区)工会在“庆城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后上报县职工服务中心复审。

2.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庆单位困难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工会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工会在“庆城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后上报县职工服务中心复审。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本人申请书(A4纸书写);

2.庆城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

3.职工本人身份证、受资助学生身份证、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家庭成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困难证明:

(1)困难下岗职工家庭:提供所属社区出具的困难证明及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复印件;

(2)困难农民工家庭:提供与所在企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工资证明及所属村委会出具的困难证明;

(3)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庆单位职工家庭:提供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灾害的相关资料及本单位出具的困难证明、工资证明。

5.职工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注:(1)原件备查,所有上报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2)相关资料在QQ群:637434624下载;(3)通过甘肃省高考录取查询平台查询后已确认被录取的学生,可先提供录取通知书以外的其他资料。

五、资金发放

申报截止后,经县职工服务中心复审汇总,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市总工会审核、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将通过工商银行卡予以发放。

六、跟踪管理

受资助学生入学后,需将在校证明或入学缴费票据扫描件发回庆城县职工服务中心。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并收回资助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总工会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职工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二)摸清底数。通过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学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对已取得其他社会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三)严格程序。严格按照“先建档、后帮扶”的原则,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加强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要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

联 系 人:安亚丽      联系电话:0934-3208800

报送地址:庆城县职工服务中心(县委党校院内东侧)

附件:庆城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金秋助学救助申请表

庆城县总工会

2024年5月20日

庆城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金秋助学救助申请表

庆城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金秋助学救助申请表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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