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根据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庆阳市800名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4〕58号)精神,现就组织实施正宁县2024年未就业青年见习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根据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庆阳市800名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4〕58号)精神,现就组织实施正宁县2024年未就业青年见习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计划
2024年落实35名人员实施就业见习。
二、标准范围
(一)见习对象:见习人员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二)见习单位:
1.全县范围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为就业见习单位。
(1)制度健全,依规管理,依法经营;
(2)能够持续提供有利于提升见习人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合青年见习的岗位;
(3)通过银行卡按月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指定专人负责所在单位见习工作,及时报送见习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各方面检查监督;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2.正常运营三年以上并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较好、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可优先申报见习岗位。
(三)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具体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确定。
(四)补贴标准:县人社局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规定提高见习补贴标准。见习补贴主要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三、申报程序
(一)见习单位认定(5月6至6月6日)。符合条件自愿开展见习工作的用人单位向县人社局提交认定资料:1单位申请报告(明确单位基本情况、见习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见习待遇等内容)、2《正宁县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3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二)个人见习申报确认(6月7至8月31日)。凡符合条件自愿见习的人员如实填写《正宁县青年见习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2),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创业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意向见习单位或县人社局提出申请。
(三)双向对接洽谈。县人社局根据见习对象学历专业特点和见习单位需求,组织见习岗位推荐、双向选择洽谈活动,达成一致意见后,由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正宁县青年见习协议》(一式三份,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各一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一份),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双方权利义务等。
(四)上岗备案。见习单位应在见习人员上岗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人社局备案,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备案材料包括登记表、《正宁县青年见习人员花名册》《正宁县青年见习协议》、为见习人员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票据以及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创业就业证》的复印件。
(五)日常管理。见习单位负责本单位见习人员的日常管理,对中途辞职,离岗的见习人员要及时上报。 见习人员见习期内不能有工商注册信息,隐瞒虚报的,取消见习见习单位见习资格。见习单位每月末向县人社局报送申请见习补贴资料:1(青年见习人员花名册)2(补贴拨付明细表)、3(见习单位通过银行发放的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经县人社局审核无误后,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见习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上。
(六)动态管理。对见习期满的人员,由见习单位负责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填写《正宁县就业见习人员期满考核表》(一式两份),报县人社局备案。
对已申报过就业见习的人员不能再申请就业见习,已申报过或正在实施开展就业见习的单位可以继续申报2024年就业见习。
申报地点:正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3室
联 系 人:魏金星
联系电话:0934-5987433
附件:
《正宁县见习单位申报表》《正宁县青年见习个人信息登记表》.docx
正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