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9日,镇原县红十字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召开,县政府副县长、县红十字会会长杨海主持并讲话。
4月9日,镇原县红十字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召开,县政府副县长、县红十字会会长杨海主持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审议了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镇原县红十字会2024年工作要点》《镇原县红十字会关于表彰2023年度先进基层组织、先进个人的决定》《镇原县基层红十字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提名镇原县红十字会第一届理事会执行委员会人选;筹备县红十字会一届三次理事会暨全县红十字工作会议相关事宜。
会议指出,在镇原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红十字会组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深耕主责主业,持续深化改革,增强能力实力,提升服务质效,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了全县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会议要求,要始终坚持党对红十字事业的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红十字事业发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自觉接受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要秉承人道宗旨、践行人道使命,服务人民群众,主动融入、服务镇原社会发展大局,履行好理事职责,积极配合支持红十字会工作,切实做好“三救三献”等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的独特作用,为全县红十字事业发展出谋划策、注入“活水”。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满足人民群众的人道需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扎实做好社会募捐和人道救助,提升红十字志愿服务品质,加强红十字精神传播,努力改善最易受损群体的生活境况,真心实意地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要加强部门协作,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红十字会自身发展,推动人道领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会议强调,县红十字会理事会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宪法、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和红十字会章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执委会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内部事务,堵塞管理漏洞。监事会要健全红十字工作监督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加强监督建设。全面形成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新型治理体系,不断提高红十字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来源:镇原县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