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丨庆阳市支持深化文旅融合发展若干政策之文创产品研发

摘要:市内文创企业与院校或知名文创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共同设计开发至少3种文创产品,销售额100万以上,给予企业奖励5万元。

奖补办法

市内文创企业与院校或知名文创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共同设计开发至少3种文创产品,销售额100万以上,给予企业奖励5万元。

相关说明

文创产品是指在庆阳境内注册经营的文化旅游企业设计的文化创意产品,包括旅游纪念品、娱乐艺术衍生品、生活美学产品、非遗衍生品等产品。

支持和鼓励文化场馆、文创企业开展文化创意产品赛事研发活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积极开展文创产品研发比赛等活动,对在全市开展的文创产品研发比赛中获奖的集体或个人,区分等次给予奖励。

对当年取得国家专利的文创旅游商品企业(团队)、个人,按《庆阳市专利奖励办法》执行。

申报流程

取得国家专利的文创旅游商品按《庆阳市专利奖励办法》有关要求进行申报。与院校或知名文创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且销售额100万以上的需提交协议原件、签署场景照片、与协议方资金往来证明以及产品销售订单等销售额证明材料,并填报《支持文创产品研发奖励申报表》。

联系人:李彬龙联系电话:0934-8213328  13884183368邮箱:765631801@qq.com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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