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应急管理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扎实做好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根据2023年7月18日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定西现场会议精神,制定了《庆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应急管理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扎实做好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根据2023年7月18日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定西现场会议精神,制定了《庆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目的意义
适应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需要,促进建设市、县(区)、乡镇(街办)、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体系,使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横向道到边,纵向到底,层层覆盖,不留死角。指导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优化提升全市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明确应急预案由谁管、怎么管、管不好怎么办。
三、编制依据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2号)、《甘肃省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庆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制定本办法。
四、编制过程
市应急管理局结合我市实际,经过广泛调查研究,编制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并充分吸纳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办法》,经市司法局审核、市政府同意,由庆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10章52条,对本市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核、备案、发布、演练、评估、修订、宣传、培训、监督、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明确。
一是明确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原则;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
二是规范应急预案体系和内容。应急预案体系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四级;按照制定主体划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将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分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简化基层组织应急预案,规定乡镇(街道)应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预案,村组(社区)根据实际制定应急预案;规定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可制定应急响应卡、应急处置卡等作为应急预案支撑文件。
三是规范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组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机构,吸收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业务人员、有关专家等作为编制成员,在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案例分析的基础上,组织起草应急预案;《办法》规定了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需经过征求意见、预案验证、专家评审等环节,以及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四是规范审核、备案与公布要求。《办法》规范了各类应急预案的审核印发程序,以及专项应急预案审核时限;明确各类应急预案备案受理单位、备案时限、公布形式等。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按照保密要求脱密处理后公布应急预案简本或简明操作手册。
五是提出预案管理智能化要求。按属地和分级分类原则,各县(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本部门应急预案智能化管理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通过线上巡查、线下核查等方式,开展应急预案执法检查工作。
六是明确应急演练要求。明确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频次,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编制单位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演练评估。
七是明确预案评估机制。编制单位要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明确应急预案修订年限和修订情形,规定修订程序以及简化条件。
《办法》还明确了应急预案宣传培训、监督与责任追究、管理组织保障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