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庆阳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全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2023年1-8月份,庆阳市城市空气质量在全省14个地级城市中排名第三;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葫芦河、支党河等流域23个国、省、市地表水考核断面和2个市级水源地、12个县级水源地,以及23个“千吨万人”乡镇级水源地水质剔除地质因素影响后全部达标。
近年来,庆阳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全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2023年1-8月份,庆阳市城市空气质量在全省14个地级城市中排名第三;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葫芦河、支党河等流域23个国、省、市地表水考核断面和2个市级水源地、12个县级水源地,以及23个“千吨万人”乡镇级水源地水质剔除地质因素影响后全部达标。
高位谋划推动,生态环保责任得以有效落实。全市各级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国家所需、庆阳所能、群众所盼的定位中高位谋划、高位推动,定期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及时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等协调议事机构,统筹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导落实重大事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制定印发了《庆阳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措施清单》《庆阳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庆阳市环境保护工作奖惩办法》等制度文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定出台了《庆阳市推动十大生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庆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庆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庆阳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庆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庆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25年)》等专项规划和方案,建立“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机制,现代环境治理格局及治理体系初步形成。
全面综合整治,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三个治污”方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累计淘汰整治各类燃煤锅炉1100多台,完成清洁能源改造12万户,完成散乱污企业和工业炉窑企业整治300多家,建成了覆盖全市的煤炭供应体系,PM10、PM2.5等空气环境质量六项指标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针对境内河流生态容量小等问题,庆阳市确立了“前端排查整治、中端强化处理、末端生态净化”的“三端治水”理念,累计完成9座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乡镇污水处理站114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6座,建成和在建氧化塘、人工湿地总面积达到113.04万平方米,西峰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75.99%、再生水利用率为21.22%,各县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3%以上。市区污水收集率、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8%和92.4%。境内马莲河、蒲河水质由V类、Ⅳ类稳定提升到Ⅱ类,全市23个地表水国考、省、市考断面全部达标,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1.3%,真正实现了青山有人管、碧水有人护。
保护修复并举,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庆阳市位于黄河流域中游,是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曾是黄河中游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庆阳市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实施“再造一个子午岭”“固沟保塬”、资源开发区生态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等四大生态工程,接续推进“再造一个子午岭”提质增效行动、“一村万树”和蚂蚁森林等重点项目,累计完成造林抚育补植65.93万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56.25万亩,建成“一村万树”达标村69个。推动环县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治理沙化土地3.43万亩。围绕黄河“几字弯”攻坚战,谋划毛乌素沙地南缘绿色生态屏障、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马莲河流域生态廊道建设3个重点项目。持续推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38.81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26.3%,水土保持率达到54.91%。通过海绵城市建设主城区雨水年径流量控制率、污染削减率、雨水收集利用率分别达到90.6%、62.7%、34.3%。
强化综合监管,油田开发区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庆阳市是世界级鄂尔多斯盆地能源资源富集区核心区,国家级陇东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主战场,西电东送、西煤东运、西气东输国家战略关键节点。石油资源储量、煤炭预测储量、天然气资源储量分别占鄂尔多斯盆地的41%、11.8%和10%,风力资源和光伏资源分别为Ⅲ类和Ⅱ类资源区,具备建设亿吨级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千万吨级油气生产基地、千万吨级石油化工基地、千万千瓦级清洁电力基地和百亿方天然气生产基地的资源条件。作为长庆油田主产区,庆阳市围绕油田开发产生的污染问题,全面推行“废气不上天、泥浆不落地、废水不外排”等管控措施,不断强化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油区环境治理取得了转折性变化。
部门联动监管,自然生态得以全面保护。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草、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体广电旅游等部门每年制定印发“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作出重要批示的自然保护地问题、“绿盾”专项行动发现但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国家和省上反馈的遥感监测问题线索、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主要保护对象栖息地环境是否存在被严重破坏或污染等问题纳入监管重点,强化监督管理,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服务型、人性化监管水平,切实维护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安全。
全域联动创建,高效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市、县(区)同步编制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十四五”规划,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36项建设指标已达标34项,达标率为94.4%;8县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35项建设指标平均达标率达到90%以上。华池县南梁镇被命名为全国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市已成功创建国家级“节约型机关”53家,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省级绿色学校83所,省级绿色社区2个,省级绿色家庭70户。9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森林小镇,23个村被命名为国家森林乡村。北京师范大学庆阳附属学校荣获“国际生态学校”绿旗荣誉称号。
坚持绿色转型,多元化发展的路子不断走深走实。坚持把生态文明的理念、原则、目标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严格落实“双碳”战略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紧盯能耗“双控”指标,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不断培育壮大清洁能源、数据信息、先进制造、循环农业、文化旅游、森林碳汇等生态产业,调结构、促转型。“东数西算”庆阳算力枢纽节点建设、陇电入鲁特高压直流外送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全面实施,多元发展路子不断走深走实,产业结构持续优化。2022年,庆阳市生态产业增加值完成623.38亿元,占GDP比重为61%,生态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占比提升幅度均居全省第一。
强化执法监管,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全面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先后开展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资源开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建设项目“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等10项执法活动。近年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排查和检查企事业单位900余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97起,罚款1572.05万元,排查和整改环境风险隐患问题96个,督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31次。同时,将执法与普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等违法企业,采取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其依法规范经营。坚持第一时间受理、调查环境信访投诉,对重大问题、重复投诉问题实行市县联合调查,并及时跟踪督办,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环县分局、华池县分局分别被生态环境部和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评为“首届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全省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据调查统计,2022年庆阳市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达到95.16%,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和参与度分别达到94.59%和91.74%,较2021年分别提升了1.34、3.3和0.7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