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红包岂能不是烫手山芋?

摘要:违规红包岂能不是烫手山芋? (文/卓艳梅) 近日,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印发了《关于撤销廉政账户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通知》。廉政账户撤销后,因特殊情况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交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并作出情况说明。对已上交各级廉政账户的红包礼金,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于廉政账户撤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交财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8月11日)

近日,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印发了《关于撤销廉政账户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通知》。廉政账户撤销后,因特殊情况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交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并作出情况说明。对已上交各级廉政账户的红包礼金,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于廉政账户撤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交财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8月11日)

当下,官员因“红包”问题再次“翻船”,其实对这样的报道,大众早已见怪不怪。历来的事实已反复警示我们,腐败行为往往披上“人情往来”的外衣,在一次次“略表寸心”、“盛情难却”中明修着“风俗礼仪”的栈道,暗度以权谋私的陈仓。

长期以来,一些官员在一个个充满温情的拜访和问候中乱了方寸,放松了警惕,进而积小贪为大贪,最后身不由己地滑向了腐败的深渊。显然,我们在这儿所谓“红包”,并非真的只是像民间送礼那样拿红纸把钱包了,而是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以及其它礼品的总称。特别是在过年过节重要时间节点,就成为某些官员“收获”的大好时节。显而易见,收受红包,在一些领导干部中屡见不鲜,逢年过节、婚丧喜庆更是下属、客户、老板“进贡”红包的“黄金时节”。

毋庸置疑,收送“红包”,美其名曰“人情往来”,实则“钱权交易”。人称“红包书记”的丁仰宁,任福建政和县委书记不到三年,竟收红包100万元。事发后他交待:“那时,我对收红包心里只有喜悦,感觉全是尝到权力的甜头”。因此,官员收受红包的危害可见一斑。收受红包,腐蚀了党的干部,败坏了党风,损害了党的形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屡下禁令,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等,然而屡禁不止,总有人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究其原因,恐怕也是“动真格”的不多。一如养情妇包“二奶”、生活腐化糜烂,收受红包问题,也多是那些贪官落马后才败露的丑闻。

俗话说:“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们有理由深究一下,是谁在给像黄峰岩这样的官员发红包?这些人为什么要给像黄峰岩这样的官员发红包呢?这里面肯定是有相当多“猫腻”的。下级给上级发红包,企业主、包工头给官员发红包,无非是为了投桃报李,从上级那儿提拔重用,从官员那里捞到更多的好处。黄峰岩大行“投桃报李”之能事,并把它作为一种“习以为常”来看待,自然“索”起贿来心安,“受”起贿来理得。然而,吃了别人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软。再加上把收受红包当作“习以为常”之事,时间一长,必然会干出违反政策纪律,甚至党纪国法的事来。黄峰岩被查,就很深刻地说明了这一点。

笔者认为,作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抵制“红包”歪风,树立良好官德。时下已到本年时间过半之时,一些收红包的悲剧再次提醒每一位官员,廉洁自律对于从政为官者来说是何等重要!唯有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示,才能守住做人为官的底线,切莫触及法律的红线。(文/卓艳梅 江油市诗城小学)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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