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发生交通事故后,可能会造成车辆损害,也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双方各执一词,往往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发生矛盾纠纷。那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应该如何有效维权?交通事故仲裁调解工作又有哪些优势呢?
印象庆阳网讯:导语:近年来,随着我国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随之而来的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发生交通事故后,可能会造成车辆损害,也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双方各执一词,往往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发生矛盾纠纷。那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应该如何有效维权?交通事故仲裁调解工作又有哪些优势呢?

2018年10月18日,应庆阳广播电视台邀请,庆阳仲裁委员会交通事故仲裁中心主任张康做客庆阳交通广播(FM96.5)《你好taxi》节目,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并现场解答听友们的咨询。
主持人: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后,主要的维权方式有哪些?
张康: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对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拿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主持人:交通事故仲裁调解工作的优势是什么?
张康:仲裁方式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具有程序简便、处理快捷、一裁终局、便民公正、法律效力强等特点和优势。而且,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也是被外省市仲裁机构实践证明了的成功做法。
首先是极大方便了群众,开辟了交通事故调解新途径。仲裁工作站设立在交警大队办公区域,且仲裁调解办案程序简便快捷,可操作性强,实现了交通事故行政调解与仲裁调解的无缝联接。
其次是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质量,整合了司法资源,缓解了交通管理任务重与警力资源配置弱之间的矛盾,为事故处理民警从单一处理事故模式,向处理事故和预防事故职责的转化提供了条件。
再次是有利于矛盾的依法化解管控。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的调解方式,将大量的交通事故争议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交通事故纠纷解决在基层,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快速、便民、利民的需求。
主持人:听友咨询,目前我家人遇到交通事故,我亲人骑摩托车,而他人是开商务面包车,双方都没有违反交通规定。而我亲人被面包车撞倒受伤住院,请问如何谈赔偿问题呢?
张康:首先,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一定会为事故划分责任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存在双方都没有责任的问题,只是责任大小的问题。责任认定以后,就牵扯到事故赔偿的问题了,作为伤者家属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的治疗票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等,然后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后,就可以向交通事故仲裁中心或所在地的仲裁工作站申请仲裁调解。
主持人: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后,当事人如何申请仲裁调解?
张康: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后,当事人可以拿着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出院证明、病例等相关材料直接到所在地的交警队仲裁工作站提交调解申请。目前,庆阳仲裁委员会在各县区设有交通事故仲裁调解工作站或仲裁工作站,依法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其他民商事合同纠纷。
主持人:当事人申请交通事故仲裁调解缴费吗,收费标准是什么?
张康:为减轻交通事故当事人负担,交通事故仲裁调解案件受理费在国务院办公厅《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和甘肃省发改委财政厅下发《甘肃省仲裁委员会收费办法》标准内予以减收,并免收仲裁处理费。具体的收费标准可参考《庆阳仲裁委员会交通事故仲裁调解受理费收费标准》。

主持人:目前,庆阳仲裁委员会交通事故仲裁中心共受理案件多少起?涉案标的额是多少?
张康:为了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庆阳仲裁委员会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沟通衔接,在充分调查研究,外出观摩学习的基础上,在各县区交警部门、保险企业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先后在西峰、宁县、镇原、庆城、环县、正宁、华池等县区交警部门设立交通事故仲裁工作站或仲裁工作站,积极开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其他民商事合同纠纷的仲裁调解工作。
2017年以来,为了统一管理和指导各县区仲裁调解工作,庆阳仲裁委员会成立了交通事故仲裁中心。今年9个月以来共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360多起,其中重大疑难案件50多起,为事故当事人及时获得赔偿6000多万元。
庆阳仲裁委员会交通事故仲裁中心全体仲裁调解人员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攻坚克难,使99%的案件都以调解方式结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上访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