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临时工”也上腐败榜谁是“坚强后盾”? (文/涪江民政)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近日通报了一起行使公权力的“编外人员”贪污案件,据了解,这是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浙江省第一起对编外人员使用监察留置措施案件。(3月19日,人民网)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近日通报了一起行使公权力的“编外人员”贪污案件,据了解,这是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浙江省第一起对编外人员使用监察留置措施案件。(3月19日,人民网)
又见“临时工”、又见“合同制人员”。当丑闻曝光之后,我们立即看到了当地纪检监管部门在行动,立即将罪魁祸首的“临时工”揪了出来。所谓临时人员,就是在很多机关事业单位中,编制管理外的人员,由于社会治理的需求,原有的人员不能完全承担现有的工作,因此便会出现很多不能入编的人员被聘用。虽然没有编制,但是他们却同样掌握着公权力。
当然,“临时工”大多所接受的教育不高,个人素质也自然难免参差不齐,偶然会有一两个会有恶行既在预料之中,也在情理之中。然而频频最终海群之马皆是“临时工”时,就不能简简单单的当做一个偶然现象。或许这其中确实是有部分“临时工”是被有关领导当做了替罪羔羊,让他们为“正规军”挡了子弹而已。毕竟即便将他们开除,待风声过后同样也能够将他们返聘。那对于那些真的是“临时工”的人呢?
作为任何一个机构的工作者,无论是编制之内还是临时聘用,其都应当视同为政府单位工作人员,在公众心中所代表的自然也都是党和政府的形象。然而某些单位对于临聘人员往往大多都是一招便了之,不教育不管理。正是这样的放任自流方才让大多的临时人员甚至正式职工多了几分匪气,少了一些谦卑。他们将手中的权力当做了为所欲为的凭借和依仗。
临时工的肆意妄为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权力在脱缰。长期教育的缺失、监管的漏洞以及问责的流于形式,让“临时工”上贪污榜,有关单位不能将如此行径简简单单的当做是个人素质低下所导致的偶然事件,应当反思在这背后所反映出的权利的约束机制的有待完善这一深层次问题。
总而言之,此次是否真是“临时工”或许我们尚不知晓,但王子犯法尚且与庶民同罪,对于行政不作为的现象,不应当总是让临时工作为“代罪羔羊”,如此掩耳盗铃之事不过是在愚弄公众的智商。监管部门应当对于“代罪”行为进行着力查处,还民众一个明白,更应当着力健全相关监管、查处、惩处机制,防止类似“巧合”事件的再次发生。(文/涪江民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