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年,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民办实事10件,市委、市政府确定为民办实事11件。为了确保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落实到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26号)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现将任务予以分解,望各县(区)、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6年省市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6〕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16年,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民办实事10件,市委、市政府确定为民办实事11件。为了确保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落实到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26号)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现将任务予以分解,望各县(区)、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集中力量办理好民生实事项目,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促进共享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三严三实”和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途径,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准脱贫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牵头单位、责任人及协作配合单位,明确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实行“一件实事、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程抓,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落实到人,确保每一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
二、制定实施方案,加快办理进度。为民办实事工作量大面广,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任务落实。牵头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积极主动与上级业务部门汇报衔接,及时落实项目资金,加强对各县(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作单位要在方案制定、工作实施、竣工验收等环节认真负责地搞好工作配合。发改、财政、人社、国土、住建等部门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紧事快办”的原则,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1项实事项目的方案由各牵头部门制定,四月底以正式文件报市督查考核局。
三、保障资金需求,完善档案资料。要采取预算列支、向上争取、整合项目、招商引资等途径,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为实事办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要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完善资金拨付程序,畅通资金拨付渠道,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发生。涉及项目的实事,要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制、质量监理制和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严把招投标、原材料采购和施工监理等关口,确保各类工程项目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要加强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建档立卡和资料完善工作,健全各类表册、台帐,整理收集好原始记录和相关资料,做到数据来源清楚,依据齐全,资料完备,按时归档。
四、强化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今年市委、市政府继续把为民办实事工作作为督查重点,纳入县(区)、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各县(区)、各部门要把省、市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紧盯不放,着力推进,确保落实。实事办理牵头单位要完善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压茬推进。要逐月督查掌握项目进度,及时关注解决实事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从5月起严格实行为民办实事月报制度,每月月底前定期向市督查考核局报送进展情况,确保省、市民生实事全面落实。
附件:1. 2016年省列为民办实事任务分解表
2. 2016年市列为民办实事任务分解表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2016年省列为民办实事任务分解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