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时评:占用非机动车道成“常事”咋办?

摘要:4月18日,市民宋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在西峰城区小什字路段,机动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的现象十分普遍。宋先生告诉记者,平时他会骑电动车送孩子上学,在骑到小什字路段时,经常遇到机动车辆随意占道的情况,“有的车主,看到右拐车道等待红灯的车辆比较多,为图方便,就开到非机动车道上来,这样容易发生剐蹭,很不安全。”

印象庆阳网 据陇东报报道:4月18日,市民宋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在西峰城区小什字路段,机动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的现象十分普遍。宋先生告诉记者,平时他会骑电动车送孩子上学,在骑到小什字路段时,经常遇到机动车辆随意占道的情况,“有的车主,看到右拐车道等待红灯的车辆比较多,为图方便,就开到非机动车道上来,这样容易发生剐蹭,很不安全。”

根据宋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随即来到小什字,看到在东、西、南、北四条大街都设有提示路牌,明确标注了非机动车道。同时记者观察到,一些车辆在行驶时不按车道行驶,径直从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过去。

对此,记者联系了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警大队,据工作人员介绍,占用非机动车道,应处以罚款2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根据《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违反分道行驶规定或者逆向行驶的,处200元罚款。

西峰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还表示,当前西峰城区的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现象十分普遍,在纠正违法行为的过程中,一些车主不配合、不理解,法律意识淡薄,在行驶过程中不遵守相关规定,给他人带来了不便,给交通安全造成了隐患。提醒广大车主,在驾车外出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营造安全有序的行车环境。

编辑/车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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