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庆阳市司法局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拆除赔偿问题积压十二年之久的行政争议。申请人赵某某房屋于2014年因某县政府行为被拆除,此后十余年间,双方一直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赵某某向某县人民政府申请履行法定职责,某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4月27日作出答复意见。赵某某不服,向庆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庆阳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受理并承办该案。
近日,庆阳市司法局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拆除赔偿问题积压十二年之久的行政争议。申请人赵某某房屋于2014年因某县政府行为被拆除,此后十余年间,双方一直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赵某某向某县人民政府申请履行法定职责,某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4月27日作出答复意见。赵某某不服,向庆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庆阳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受理并承办该案。
案件受理后,庆阳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办案人员认真梳理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听取赵某某意见,深入了解其核心诉求,多次与某县人民政府、县住建局等部门积极沟通,分别向双方释法说理。一方面耐心疏导申请人情绪,引导申请人依法依规表达诉求,另一方面指出县政府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致使群众合法权益损失。从“赔不赔偿”到“调不调解”,再到“赔偿多少”,由表及里、层层递进,一步步找出解决争议的可行路径。最终经双方同意,在市司法局主持下,县政府分管领导、县住建局负责人等人参加,经过8个多小时的全过程、多轮次调解,双方就实质性争议焦点达成一致意见,某县政府赔偿申请人房屋拆除损失60余万元,双方“握手言和”,为十二年的纷争画上圆满句号。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庆阳市司法局践行“复议为民”理念、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增强人民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生动实践。庆阳市司法局主动担当、多方协调、攻坚克难,既依法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推动了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下一步,庆阳市司法局将持续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