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决定:接受宋生明、贾翠艳辞去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殿龙代理庆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6年8月1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决定:刘殿龙代理庆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崔锦云辞去庆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1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决定:接受崔锦云辞去庆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毛万东辞去庆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1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决定:接受毛万东辞去庆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宋生明、贾翠艳辞去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1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决定:接受宋生明、贾翠艳辞去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宋生明、贾翠艳的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