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四维举措”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宁县立足地域实际,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度融合,坚持“法治铸魂、宣传聚力、实践增效、尽责担当”四维举措,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巩固提升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全力推动民族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宁县立足地域实际,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度融合,坚持“法治铸魂、宣传聚力、实践增效、尽责担当”四维举措,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巩固提升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全力推动民族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一、坚持法治铸魂,夯实共同体思想根基。宁县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高位推动、分层推进、全域覆盖。在县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研究安排部署;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县委党校教学内容,纳入“九五”普法重点内容,制定印发了《宁县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单位,鼓励各级各类主体创新方式载体,开展特色普法活动。召开全县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贯彻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石榴籽”工程,把法治精神、法治理念贯穿示范创建、文旅融合、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全过程,确保党的法律法规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坚持宣传聚力,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以拓展宣传广度为抓手,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教育,让法治精神走进千家万户。线上依托“宁县统战”“宁县融媒” 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持续推送解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制定背景、重大意义的图文、短视频;线下巩固拓展“八+N进”活动,充分发挥县知联会、新联会、“红石榴”志愿服务队、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形象大使作用,深入乡镇、社区、学校开展主题宣讲活动21次,印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等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手册、折页10500份,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

三、坚持实践增效,拓展交融互动有效载体。做优做亮“法治+和美宁州”品牌,将民族团结理念、法律法规、惠民政策深度融入理论宣讲、民俗节庆、文化传承、农文旅融合及志愿服务中。大力实施甘肃省2026年“四个100红石榴”计划,提质升级宁县民族团结主题公园、广场、景区、教育馆,常态化开展主题宣讲、实践研学,不断厚植各族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根基。持续做强城关社区省级“红石榴”互嵌式发展示范单位,积极推进庆新社区“红石榴”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创建,深化“石榴花开”系列活动,组织开展“石榴花开・和美宁州”文艺演出、广场舞展演等活动4次,举办“舌尖上的民族情”暨农产品展销会,开展“红石榴”志愿服务活动3次,促进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

四、坚持尽责担当,夯实民族事务治理工作合力。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法治保障,坚持底线思维,印发工作方案,健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机制。巩固日常走访排查制度,组织干部深入村组、社区走访联系群众,联合司法局、知联会名家工作室开展法律咨询、援助等服务5次,积极响应各族群众诉求。加强统战、政法、网信、公安、国安等部门联动,做到信息互通、对策共商、协作共治,持续巩固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来源:宁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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