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修订实施代表法办法

摘要: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7月3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月30日闭幕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7月3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月30日闭幕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修订我省现行实施办法,对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月介绍,新修订的《办法》共四十二条,依据新修改的代表法,对原则性条款作了细化补充,对实践成熟经验作了转化提升。

为强化代表依法、有序、规范履职,《办法》系统完善了代表出席、审议和提出议案、选举、质询询问、提出罢免案、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性规定,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向常委会报告作出规范。为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办法》明确了代表小组的组建与活动机制、深化拓展“两联系”制度;明确代表可以应邀列席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同时,《办法》强化代表家(站)的建设和管理,以信息化手段赋能代表履职,并对代表小组依托代表家(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接待选民作出规定。

为营造代表履职良好环境,构建全链条服务保障机制,《办法》明确了代表依法履职时,所在单位在时间和薪酬待遇上的支持义务,落实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履职补贴制度,细化代表知情权,规范代表活动经费的财政预算和管理。坚持监督、管理和激励并重,《办法》对代表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代表资格变动的报告与公告机制,讲好代表履职故事,展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实践成效等作出规定。

为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与实效,《办法》明确了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实现代表履职培训全覆盖;明确推动代表履职平台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融合发展,探索建设“一站多能”综合履职阵地。(记者石丹丹)

编辑/赵俊阳
未标明由印象庆阳网(www.yinxiangqingyang.com)原创的文章,均为公益转载或由网民自行上传发布。网站所有文章均不代表我站任何观点,请大家自行判断阅读。文章内容包括图片、音视频等如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我站删除。感谢理解,致敬原创!站务邮箱:931548454@qq.com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