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6年度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6年度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 我市县(区)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 市直机关设在县(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3. 中省驻庆单位县(区)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 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选调生应当符合基层锻炼最低年限要求。
5. 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7.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及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
6. 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州)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庆阳市2026年度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简表》)。报考人员如需了解报名相关事项,可按照《公告》公布的咨询电话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26年8月1日8:30至8月4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bm.cptae.com/tip/),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如实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下载打印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等事项的依据,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 报考人员注册完成后,上传经“考试报名照片处理工具”(附件2)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3. 报考人员根据相关要求选择填报职位,下载打印《庆阳市2026年度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4. 报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所在机关审签盖章。同时,县乡机关公务员须经县(区)党委组织部审签盖章,其他机关公务员须经市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签盖章。
5. 报考人员将审签盖章后的《报名表》以电子图片形式上传报名系统。未按照要求上传或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资格审查。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工作有其他要求的,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办理。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可根据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也可改报其他职位。8月4日18: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14:00前改报其他职位,8月5日14: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规定比例。减少遴选计划后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遴选计划或者取消职位在陇东报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8月6日8:30至14:00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括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经公开遴选机关同意,由毕业院校出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8日8:30至8月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 科目与内容。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查岗位所需的能力素质及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计算公式为:合成成绩=笔试成绩×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
2. 时间和地点。笔试:8月9日(星期天)9:00-12:0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8月9日15:00-18:00。
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 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8月中旬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各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有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陇东报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等材料。另需其他材料的,应当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比例一般为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可通过核减计划的方式达到3:1;通过核减计划仍未达到3:1的,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对实际未形成竞争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陇东报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小组方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查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计划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对档案中材料和信息造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时提交书面申请,逾期及之后环节自愿放弃资格的,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二)体检
采取等额体检的办法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遴选机关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
拟遴选对象分别在遴选机关和本人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示环节出现的空缺职位,遴选机关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七、审批及任职
(一)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要求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审批环节出现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二)任职
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市委组织部。
公开遴选人员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任职。
特别提醒:
1. 本公告解释权属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未尽事宜由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2. 在公开遴选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考人员要随时关注陇东报微信公众号,自觉遵守相关要求。
3.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0934-8227952
技术支持:400-001-0370
附件:
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