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县户籍参加2026年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资助对象
本县户籍参加2026年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全县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包括长期生活在城市且加入工会组织一年以上农民工)家庭子女。
二、资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3000元。
三、资助名额
2026年全县“金秋助学”名额110名。
四、工作步骤
(一)申报程序
1、困难下岗职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社区)工会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乡镇(社区)工会在“庆阳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金秋助学救助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后上报县总工会驻政务大厅C20窗口复审。
2、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合单位困难职工向本人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工会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工会在“庆阳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金秋助学救助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后上报县总工会驻政务大厅C20窗口复审。
3、困难农民工(工会会员)首先向本人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工会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工会在“庆阳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金秋助学救助申请表”上加注审核意见并上报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工会复核,乡镇(社区)工会复核后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在“庆阳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金秋助学救助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后上报县总工会驻政务大厅C20窗口复审。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准考证及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若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两半户需提供结婚证;
3、庆阳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金秋助学救助申请表;
4、困难职工书面申请书(用A4纸手写);
5、家庭困难证明:
(1)困难下岗职工家庭,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银行流水单(近6个月)及所属社区出具的困难证明。
(2)困难农民工家庭需提供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半年及以上工资银行流水及所属村委会出具的困难证明和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3)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合单位职工家庭遭受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的,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困难证明,近3个月个人及配偶工资流水(遭受重大疾病的,需提供市级以上本年度医院诊断证明及住院相关证明材料)或参照《庆阳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提交认定所需佐证材料。
6、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农业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注明持卡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开户行名称。
注:(1)原件备查,所有上报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2)通过甘肃省高考录取查询平台查询后已确认被录取的学生,可先提供录取通知书以外的其他资料。
(三)资金发放
申报时间截止后,按照资助标准和范围,通过教育统计、民政对比,由县总工会复审汇总,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市总工会审核、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将由市财政于10月底前完成实名制银行卡发放工作。
五、工作要求
申报时间自高考录取之日开始至录取结束,过期不再受理(备注:110名报满自行截止);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县总工会对受资助学生按照总数35%的比例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金到账情况。各级工会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将受资助学生在校证明和入学票据寄回县总工会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并收回资助金。
联 系 人:李 娜
联系电话:0934-5651212
报送地址:合水县政务大厅C区20号窗口
附件:庆阳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金秋助学救助申请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