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公安局关于2026年高考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临时管控通告

摘要:为维护2026年高考期间庆阳辖区各考点及周边空域安全,防范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违规飞行干扰考试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我市公安机关决定在高考时段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飞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维护2026年高考期间庆阳辖区各考点及周边空域安全,防范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违规飞行干扰考试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我市公安机关决定在高考时段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飞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6年6月7日0时至6月9日24时。

二、管控区域

庆阳市全市各高考考点校园及周边500米范围全域管控(含庆阳一中、庆阳二中、庆阳三中、庆阳四中、庆阳六中、陇东中学(庆城)、镇原一中、镇原二中、镇原三中、合水一中、华池一中、正宁一中、宁县二中、宁县二中东校区、宁江初中、环县一中、环县四中、全市一共17个标准化高考考点)。

三、管控飞行器范围

本通告所指“低慢小”航空器,是具备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缓慢、雷达探测难度大等特征的小型飞行器与空飘物,包含:轻型/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各类民用无人机、航空航天模型、风筝、孔明灯等。

四、法律责任

管控时段内,全市广大市民、飞行爱好者、商户须自觉遵守管控规定,严禁在管控区域起降、操控上述各类飞行器。凡违规擅自升空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造成考点秩序混乱、人员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群众发现违规飞行线索,可随时拨打110报警举报。

特此通告。

庆阳市公安局

2026年6月4日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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