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运输经营者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运输经营者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有效遏制非法营运现象,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确保群众出行安全,营造健康、有序、公平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坚决查处和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的非法营运经营者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二)依法查处和取缔在县城城区和乡镇非法设立的“黑发车点”和“黑窝点”,严查扰乱正常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严厉查处和打击在客运站周边、客货集散地、学校、医院、超市等周边长期非法从事营运的“黑车”。
(四)严厉查处和打击汽车租赁公司以汽车租赁名义变相从事定线客运的违法经营行为。
(五)严厉查处和打击利用QQ、微信、APP客户端、网约车等平台招揽乘客,非法从事出租客运和客运专线经营行为。
三、整治时间
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8月30日。
四、法律责任
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活动,或者威胁、恐吓、故意伤害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公众参与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应充分认识非法营运的危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拒乘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共同维护良好的客运市场秩序。
六、投诉举报电话:
县交通运输局:0934-7133155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934-7123204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镇原县交通运输局
镇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