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线上办理的公告

摘要: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优化转档服务流程,切实便利考生办理,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及我省工作实际,自2026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省际转出和省际转入)全面采用线上办理模式,考生须通过登录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端办理相关手续,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优化转档服务流程,切实便利考生办理,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及我省工作实际,自2026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省际转出和省际转入)全面采用线上办理模式,考生须通过登录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端办理相关手续,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一)电子转出

1.考生线上申请:2026年1月20日至2月20日(工作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市(州)初审上报:2026年2月21日至28日(工作日)。

3.数据复审、上传:2026年3月1日至3月10日,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完成转出数据审核并上传至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平台。

(二)电子转入

1.线上确认:2026年3月12日至3月25日(工作日),考生需登录平台完成身份认证及转入信息确认。

2.信息审核:2026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工作日),由我省教育考试院完成转入电子档案审核。

二、转考要求

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

(一)电子转出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应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ganseea.cn),通过“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根据网页导航在线提交转考申请。

2.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204号)文件规定,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申请办理转档,每人每次按一科次的标准收费,即每次40元。考生可通过“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网页导航完成缴费。

3.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对线上提交的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考试院。

4.省教育考试院导出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交的转出结果数据,导入全国“转考平台”进行数据预审;预审通过后,将转出结果数据打包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进行终审,并将转出回执提交拟转入的省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

5.转考考生须及时与转入地省级(或经省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授权的地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联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6.转出考生到转入省办理完成转入手续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的转入办理结果,对转出考生的电子档案在籍状态进行变更,完成转考。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我省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已申请办理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的考生不得在我省再次报考自学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7.持有红色合格证的考生办理转出,须到存放试卷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线下办理。

8.已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考生,如需办理对应准考证号下成绩转出,须到该准考证号对应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线下办理。

9.考生须在3月10日至25日(工作日)期间,按拟转入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确认手续,否则有可能导致转出失败。

10.考生考籍档案转出后,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ganseea. cn),通过“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根据网页导航查询结果。未成功转出者,费用原路退回。

有以下情况的考籍不予转出:

(1)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档案不得转出。

(2)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档案不得转出。

(3)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4)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二)电子转入

1.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转出要求;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转入考生应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不符合规定的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的课程一律不予接收;不符合我省开考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一律不予接收。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3.转入的电子档案信息标准必须符合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接收;2015年10月之后参加自考且电子档案中没有笔迹图片文件的一律不予接收。

4.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5.不符合省际转入规定的视为转入不成功,电子档案将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退回至拟转出省。

6.考生根据公告发布的时间,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通过“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根据网页导航在线确认转入信息。

7.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核准后给转出省发送回执,完成档案转入。

8.考生考籍档案转入后,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通过“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根据网页导航查询成绩。

三、操作流程

附件1自学考生端考籍转出操作手册.docx

附件2各市州转考联系方式.docx

浏览器:请使用谷歌Chrome或Microsoft Edge浏览器访问

技术支撑电话:0931-5729928  0931-5729929

特此公告。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1月15日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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