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该项目位于柔远镇孙家川村、土坪村(芋子沟内),规划建设用地28589.19平方米(42.88亩),其中建筑垃圾处理地块15980.2平方米(23.97亩)、生活及餐厨垃圾处理地块12608.99平方米(18.91亩),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
华池县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周围住户及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局拟对华池县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进行规划审批前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用地情况
该项目位于柔远镇孙家川村、土坪村(芋子沟内),规划建设用地28589.19平方米(42.88亩),其中建筑垃圾处理地块15980.2平方米(23.97亩)、生活及餐厨垃圾处理地块12608.99平方米(18.91亩),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
二、规划方案
(一)建筑垃圾处理地块规划:规划建设地上一层钢结构厂房1栋,建筑面积4999.81平方米(计容面积7058.15平方米);一层钢架结构炉渣处理车间1栋,建筑面积1128.96平方米(计容面积1673.28平方米);一层框架结构建渣处理车间,建筑面积1944.04平方米(计容面积2564.20平方米);地磅房9116.28平方米,配套绿化、停车位等附属设施。
(二)生活及餐厨垃圾处理地块:规划建设地上一层钢结构厂房1栋,建筑面积4999.81平方米(计容面积7058.15平方米);一层钢架结构汽轮机热电联产车间1栋,建筑面积222.56平方米(计容面积445.12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520.02平方米(计容面积301.32平方米);地磅房9.24平方米,门房16.64平方米,配套绿化、停车位等附属设施。
三、总平面图
现公开征求周边单位及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华池县自然资源局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1月19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华池县自然资源局
地点:华池县柔远镇南街33号(华池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34-5121153
华池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