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切实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消费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严厉打击经营主体向未成年人租售寄存手机和售卖烟酒等违法违规行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县烟草专卖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违规线索事宜,公告如下:
为切实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消费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严厉打击经营主体向未成年人租售寄存手机和售卖烟酒等违法违规行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县烟草专卖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违规线索事宜,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规从事手机租售、寄存等服务
1.经营主体超核准登记范围,向未成年人提供手机租赁、销售、有偿寄存或充电等服务。
2.手机销售经营者未经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意,擅自向未成年人出售手机。
(二)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1.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卷烟(含拆包散支)、电子烟。
2.烟草经营主体未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标识,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3.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卡”“仿真烟盒”“仿真烟”等变相诱导未成年人接触烟草制品的玩具。
(三)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或容留饮酒
1.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或含酒精饮品。
2.酒类经营主体未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标识。
二、举报方式
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34-6625567
来信来访地址:新宁镇人民路13号东城统办楼208室,邮编:745205。
宁县烟草专卖局:0934-6624172
来信来访地址:新宁镇九龙路12号烟草专卖局107室,邮编:745205。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反映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进行核查,举报情况一旦属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从严查处,切实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