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5年(气田)产能建设工程第一批提前准备实施井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示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5年(气田)产能建设工程第一批提前准备实施井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5年(气田)产能建设工程第一批提前准备实施井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部署产能1.5×108m³/a,新建气井32口。
建设内容:在庆探1区块内建设天然气井32口,同时配套建设采气管线、通信、自控、道路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地址:庆阳市庆城县庆城镇人民路115号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0934-8590232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河南油田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嘉亿东方大厦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371-5360832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