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警方通报“某酒店房间发现摄像头”: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摘要: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9月26日通报,近日,网传包头市青山区某酒店房间内发现摄像头。万青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及时立案,组织警力开展了走访摸排、技术分析等工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9月26日通报,近日,网传包头市青山区某酒店房间内发现摄像头。万青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及时立案,组织警力开展了走访摸排、技术分析等工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前报道:

9月24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图文、视频,称自己一个月前在内蒙古包头市入住朗德酒店时,发现空调通风管里面有摄像头正对着卧室的床。当时她和对象穿着暴露,怀疑已经被拍到,甚至被直播出去。

9月25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了发布上述视频的当事人“大逗猫”,据其回忆,事情发生在8月25日,她和男友入住了朗德酒店三楼的一间套房,两人在客厅吃了晚餐后,大逗猫去卫生间洗了衣服,男友则躺在床上,随后“大逗猫”洗完衣服来到卧室,男友一抬头,结果发现空调通风管处有异常:在空调通风管里面,有一个圆形物体,两人怀疑是摄像头,于是联系了酒店前台。“我和对象穿得都很暴露,已经被拍到了。”

“酒店的前厅经理态度不冷不热,告诉我可以报警,于是我们拨打了110,不一会,民警来到了现场。民警确定是摄像头后,将摄像头拆除带走了。”大逗猫说,她和男友找酒店要求解决问题,店长只愿意提供几张住房代金券,因此双方闹得不欢而散。

“大逗猫”称,他们看到的摄像头个头比较大,比较容易被发现,与近期新闻报道的石家庄公寓民宿内发现针孔摄像头不一样。她认为:这种摄像头应该是可以直播出去的。

次日,“大逗猫”将她的遭遇写在酒店的评论区。不久之后,她接到了一份民事起诉状。“大逗猫”提供的起诉状显示,酒店的员工认为其发表的差评以及附带的照片、视频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将她诉至法院,要求删除手机内拍摄的以及发表在酒店评论区的照片、视频,赔礼道歉,以及赔偿1万元损失等。

9月25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分局,工作人员告知,确实掌握了上述情况,正在调查处理,但不方便透露具体情况。

来源:青山公安、潇湘晨报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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