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鼓励我县脱贫劳动力、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积极创业,形成全民创业的良好局面。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 和《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精神,决定开展宁县2024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补贴事宜公告如下: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鼓励我县脱贫劳动力、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积极创业,形成全民创业的良好局面。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 和《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精神,决定开展宁县2024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补贴事宜公告如下:
一 、申报对象和标准
(一)申报对象:男18-55周岁,女18-50周岁, 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期间,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宁县境内)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目前正常经营的实体店(以申报时间为准)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以前享受了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和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创业人员和国家限制行业(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娱乐业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夜总会、棋牌室、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等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不属本次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只能享受一次。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补贴条件人员需提交书面创业补贴申请,由经营所在地乡镇(社区)统一审查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备案,由本人报送县人社局401室审核资料完整性,县人社局负责协调县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就业劳务工作局核实人员类别等信息。
(二)经县人社部门审定后,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 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补贴人员本人社保卡账户。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逾期申报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申报地址: 脱贫劳动力、农村户口高校毕业生及返乡创业 农民工、退役军人在经营地所在乡镇申报;城镇户口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在经营地所在社区申报。
四、申报所需资料
(一)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宁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与申请人一致)、“三合一 ”(门头、法人、营业执照)实景照片(下同)、宁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宁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与申请人一致)、“三合一 ”实景照片、宁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脱贫劳动力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宁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与申请人一致)、“三合一 ”实景照片、宁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退役军人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由人社部门内部 核查或部门协查)、《退役证》或《退伍证》复印件、宁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与申请人一致)、“三合一 ”实景照片、宁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返乡创业人员(由乡镇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宁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与申请人一致)、“三合一 ”实景照片、宁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本辖区申报对象营业场地的实地查看,并对相关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审查申报对象是否为脱贫劳动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对申请补贴人员申报的营业执照真实性及是否为首次创业进行审查。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配合审查退役军人身份是否真实。县人社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严格审定、进行抽检,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按照规定发放。县财政局按规定办理补贴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各乡镇(社区)和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做到资料真实可靠,若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卢贤亮 0934-6629511
附件: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