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项目概况:本次扩建内容包括对现有1#污水处理车间的改造和新建2#污水处理车间,在原卸水池下方新建4个隔油罐和一个浮油暂存罐;在厂区内现有1#污水处理车间改装现有污水处理设备,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不改变现有污水处理工艺;新建2#污水处理车间内安装一套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工艺与现有1#污水处理车间相同,车间外南侧新建3座污水暂存池。本次改扩建项目不改变现有污水处理工艺,扩建完成后,全厂年处理污水90万m3/a。扩建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油气田钻采废弃物集中处理扩建项目
项目概况:本次扩建内容包括对现有1#污水处理车间的改造和新建2#污水处理车间,在原卸水池下方新建4个隔油罐和一个浮油暂存罐;在厂区内现有1#污水处理车间改装现有污水处理设备,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不改变现有污水处理工艺;新建2#污水处理车间内安装一套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工艺与现有1#污水处理车间相同,车间外南侧新建3座污水暂存池。本次改扩建项目不改变现有污水处理工艺,扩建完成后,全厂年处理污水90万m3/a。扩建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影响。
运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本项目污水处理废气;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设备机械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对施工场地和道路采取定期洒水的降尘措施;施工废水经合理处理后回用;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施工期产生的固废采取相应的措施,施工期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气
扩建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在处理过程中会逸散出NMHC、NH3、H2S,其主要产生环节在气浮阶段产生的NMHC,以及芬顿氧化环节产生的NH3、H2S,其他环节污水暂存过程及污泥压滤过程中也会挥发NMHC、NH3、H2S,根据企业现有工程运行情况,此过程产生量较少,对环境影响可忽略。
根据对现有工程运行调查,现有1#污水处理间设置为全封闭车间,车间内气浮池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废气,将收集的废气收集至活性炭吸附系统之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现有))排放,同时加强厂区绿化。根据现有工程验收监测数据,企业现有废气处置措施可以满足相关标准。本次新建2#污水处理间采用全封闭,污水处理设备均采用全封闭设施,气浮池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废气通过新增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5(新增))排放。
(2)废水
本次扩建项目新增废水主要有场内车辆冲洗废水、新增工作天数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泥压滤夜和外来油田采出水等。本次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废水处理后排放去向不改变,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0.01<空气渗透率≤0.05”要求后,部分回用于本项目固化工序配水,剩余部分外运回用于油气田钻井作业泥浆复配、压裂液配制用水和油层回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源较多,主要包括水处理间设备的噪声等。项目原辅材料的运输应选在昼间进行,同时车辆通过居民点时应减速慢行、禁鸣喇叭;对产噪设备进行隔声、减震、经距离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隔油罐产生的浮油收集在浮油暂存罐中,定期运送辽河油田庆阳分公司回收利用;机械设备运行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与生产化验废液以及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滤料分类收集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环评要求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暂存间,设计建筑面积135m2,以便满足临时存放要求。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是极小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各项指标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污染防治对策: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5、总体结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只要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讲,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公众可自行下载查阅简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见下方网址,链接:https://cloud.189.cn/t/jM7feeiA7VZr(访问码:u2r8)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庆阳市昊鑫恒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亚林 联系电话:13474157797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瑞泉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边总 联系电话:13993492538
庆阳市昊鑫恒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