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强化政策扶持,激活创业活力,根据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合水县2024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人社发〔2024〕130号)要求,现将合水县2024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强化政策扶持,激活创业活力,根据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合水县2024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人社发〔2024〕130号)要求,现将合水县2024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申报对象:2021年1月1日起,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合水县境内)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目前仍正常经营的实体店(以申报时间为准),年龄为男18-55周岁,女18-50周岁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财政供养人员、已享受创业扶持资金、变更法人的正常经营未满1年的人员不能享受。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计划安排80万元,按申报时间先后为准,补完为止)。一次性创业补贴同一人只能享受一次,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只能享受一次。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补贴条件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返乡创业农民工、退役军人,持申报所需资料经经营地所在乡镇(社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申请人为退役军人)、县乡村振兴局(申请人为脱贫劳动力)审核盖章后,提交县人社部门审定。
(二)经县人社部门审定后,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补贴人员本人社保卡账户。
三、申报所需资料
1、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就业创业证》(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脱贫劳动力不需要提供);
4、合水县2024年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表;
5、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法人与申请人一致)原件及复印件;
6、“三合一”(门头、申请人、营业执照)实景照片;
7、合水县2024年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就业困难人员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资料、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役证》或《退伍证》、返乡创业农民工由乡镇(社区)核查并加注意见。
以上所需材料一式两份,证件类资料需本人持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随资料存档。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9月20日,按申报时间先后为准,名额补完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合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B区27号窗口受理。
联系人:李金伶 0934-5651093
附:
2、合水县2024年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