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在河道、水库、淤地坝等水域及周边进行游泳戏水垂钓的通告

摘要:目前正值高温炎热季节,河道、水库和淤地坝等水域内及周边涉水游玩人员日渐增多,特别是全县中小学已进入暑假,是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关键时段。为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切实防范溺水等不安全事故发生。现通告如下:

目前正值高温炎热季节,河道、水库和淤地坝等水域内及周边涉水游玩人员日渐增多,特别是全县中小学已进入暑假,是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关键时段。为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切实防范溺水等不安全事故发生。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人在河道、水库、淤地坝、涝池等危险水域进行游泳、戏水、垂钓等活动。防汛主汛期期间,天气变化异常,涉水区域水情复杂,任何人要与涉水区域保持充足的安全距离。

二、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组织学生到河道、沟道、水库、淤地坝等危险水域游玩、下水游泳、水面垂钓等活动。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人监管职责,严防未成年人到河道、沟道、水库、淤地坝等危险水域戏水、游泳、垂钓,避免发生溺水等不安全事故。

三、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本辖区村民、居民的宣传教育和规劝工作,加大对所辖河道、沟道、水库、淤地坝的巡查管护,在河道、水库、淤地坝等危险水域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扎实开展危险水域排查整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擅自下水游泳、戏水、垂钓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责任自负;对于严重阻挠和干扰水域安全管理、破坏水利水保设施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于情节严重,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乡镇要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多途径、多形式转发预防各类涉水安全宣传信息,提高全民涉水安全意识。同时,对涉水违法案件要加大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与社会监督作用。

六、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在河道、沟道、水库、淤地坝等危险水域游泳、戏水、垂钓等危险行为。

特此通告

镇原县水务局

镇原县水保局

2024年7月26日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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