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线索外围了解阶段与核查阶段措施使用的签批权限 是有区别的………",近日,西峰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 室在审核纪检监察室措施使用申请时,及时提出审核意见。
线索外围了解阶段与核查阶段措施使用的签批权限 是有区别的………",近日,西峰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 室在审核纪检监察室措施使用申请时,及时提出审核意见。
为进一步措施使用精准规范,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持续强化措施使用审批和监管,督促各纪检监察组织依规依纪依法严格审慎使用调查措施,全面提升执纪执法审查调查工作质量。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按照制度规定及案件具体情况,对相关措施运用的必要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客观分析,并按程序逐级审核报批,防止出现随意更改、随意审批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规范使用。实践中,因保密工作需要或临时接到紧急出差任务来不及挂号措施文书时,会使用小部分空白文书,对已开具或使用的空白文书,案件监督管理室及时对接办案人员,完善措施登记台账。对未使用的空白文书,督促统一返还、统筹分配,严防空白措施文书使用风险。
案件监督管理室注重对措施使用的全程监管。在事前环节,专人负责措施使用审核编号,细化对监察机关"12+3"项调查措施适用主体、使用阶段、审批权限、办理程序等的精准指导和审核把关。在事中环节,定期与承办部门核查措施使用台账,并抽查核实重要谈话、讯问、询问以及搜查、 查封、扣押涉案财物等取证环节的同步录音录像。在事后环节,把措施使用情况纳入季度检查的重点内容,通过阅卷宗、对台账等方式,强化对措施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执行。确保每项措施都做到审批完备、信息完善、"账物一致"。
截至目前,使用措施文书500余份,开展监督检查1次, 发现问题2个,有效增强了办案人员风险防范意识。
"依规依纪依法采取措施是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推动规范办案、防范风险的有力抓手,我们要通过规范使用措施文书,推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正规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监督管理室:张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