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总工会关于开展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的公告

摘要: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效,帮助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解决子女“上学难”的问题,按照《庆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4年市列为民办实事项目“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要求,县总工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效,帮助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解决子女“上学难”的问题,按照《庆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4年市列为民办实事项目“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要求,县总工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

一、资助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且参加2024年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因企业改制下岗失业已在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包括长期生活在城市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3000元。

三、资助名额

2024年我县救助名额共200名。

四、申报程序

1.困难下岗职工向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社区)工会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乡镇(社区)工会在“镇原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后上报县职工服务中心复审。

2.困难农民工(工会会员)首先向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乡镇(社区)工会复核后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在“镇原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盖工会印章后上报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复审。

3.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困难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工会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工会在“镇原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后上报县职工服务中心复审。

五、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镇原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金秋助学救助申请表;

2、学生本人手写申请书;

3、准考证及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身份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家庭户口本(所有家庭成员)的原件及复印件;

5、家庭困难证明。

(1)困难职工家庭,需提供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银行流水单以及所属社区出具的困难证明(在职困难职工需提供近6个月个人及配偶工资流水);

(2)困难农民工家庭需提供与所在企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所属村委会出具的困难证明。

(3)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家庭遭受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的,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困难证明(遭受重大疾病的,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意外灾害提供所在乡镇(社区)书面证明及相关职能部门书面认定、证明困难的相关材料)。

6.学生本人县内甘肃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持卡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注:(1)申报资料原件由基层工会核查,上报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

(2)通过甘肃省高考录取查询平台查询已确认被录取的学生,可先提供录取通知书以外的其他资料向所属基层工会申报。

六、资金发放

申报时间截止后,经县职工服务中心审核汇总,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市总工会复审、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将通过甘肃银行卡予以发放。

七、跟踪管理

1.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市总工会与县(区)总工会对受助学生按照总数30%(其中:市级抽查10%,县级抽查20%)的比例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金到账情况。

2.县总工会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将受资助学生在校证明和入学缴费票据寄回户籍所在县总工会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并收回资助金。

八、具体要求

1、申报时间自高考录取之日开始至8月16日结束,过期不再受理(备注:200名报满为止)

2、已取得其他社会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联系电话:0934-7123575

地 址:镇原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编辑/赵俊阳
未标明由印象庆阳网(www.yinxiangqingyang.com)原创的文章,均为公益转载或由网民自行上传发布。网站所有文章均不代表我站任何观点,请大家自行判断阅读。文章内容包括图片、音视频等如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我站删除。感谢理解,致敬原创!站务邮箱:931548454@qq.com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