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已委托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公开下列项目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已委托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公开下列项目信息: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庆阳市合水县老城镇、蒿咀铺乡、店子乡、板桥镇、太莪乡、何家畔镇、吉岘镇、固城乡、西华池镇、段家集乡与宁县湘乐镇、盘克镇等乡镇,工程地面建设共涉及10个井区,其中9个井区属于滚动扩建井区,1个井区属于新建井区,总产能规模13×104t/a,主要内容为新扩建井场49座(采油井84口,注水井44口),新建增压点1座,西90输油点改建为庄63增,另外改扩建站场14座,配套建设各类集输管线总里程140.64km,道路7.42km。
本项目新增工程总占地88.14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23.02hm2,临时占地面积为65.12hm2。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约26115.14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819343686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438号
联系人:姬工
联系电话:029-87821768
E-mail: xazdhjkj@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格式以及填写要求以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为准,可通过以下链接自行下载(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也可通过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欢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以及周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非环保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上通讯地址邮寄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