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26日,宁县医保局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签订暨培训会议,全县81家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及医保中心全体职工参加会议。
3月26日,宁县医保局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签订暨培训会议,全县81家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及医保中心全体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全县2023年度定点零售药店经办服务保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解读《宁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并就《庆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培训。
会议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遵照执行协议内容,在药店明显位置设立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栏并根据政策及时调整更新内容,同时,优先在医保平台上采购药品,认真记录“进、销、存”情况。
会议强调,严禁将医保支付范围外的药品或生活用品、化妆品、保健滋补品等费用串换为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予以结算,对于审查核实的违规医保费用将不予支付。
来源:宁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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