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五蛟作业区里307-1井场返排液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并接受公众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五蛟作业区里307-1井场返排液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并接受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五蛟作业区里307-1井场返排液处理站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五蛟作业区里307-1井场内的空地,新建一座措施返排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500m3/d,拟采用“气浮除油+絮凝沉降净化+压力过滤”工艺对进站返排液进行处理。主要建设卸水系统、返排液处理系统、净化水暂存系统、注水系统及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中原石油助剂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伟
联系方式:1318317551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宁夏卓然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斌
联系方式:1739846751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保局、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与建议。
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设计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公示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