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五蛟作业区里307-1井场返排液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五蛟作业区里307-1井场返排液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并接受公众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五蛟作业区里307-1井场返排液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并接受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五蛟作业区里307-1井场返排液处理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甘肃庆阳华池县五蛟镇马河村西;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五蛟作业区里307-1井场内的空地,新建一座措施返排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500m3/d,拟采用“气浮除油+絮凝沉降净化+压力过滤”工艺对进站返排液进行处理。主要建设卸水系统、返排液处理系统、净化水暂存系统、注水系统及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中原石油助剂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伟

联系方式:1318317551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宁夏卓然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斌

联系方式:1739846751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保局、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与建议。

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设计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公示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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