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这么好运?杭州男子连续11天兑奖6000余元,彩票店报警了

摘要:“老板,还是老样子,帮我打一下彩票。”1月31日一中年男子来到杭州临平区东湖街道一便利店,说着便将手机递给了老板娘刘女士(化名),刘女士对照着上面的号码,在彩票机上操作起来。

“老板,还是老样子,帮我打一下彩票。”1月31日一中年男子来到杭州临平区东湖街道一便利店,说着便将手机递给了老板娘刘女士(化名),刘女士对照着上面的号码,在彩票机上操作起来。

来人是方某,他在一工厂做临时工,经常到刘女士店里,买包香烟外加20注福彩,一来二去,也算得上是店里的老顾客。

“再帮我兑下奖。见刘女士打完彩票,方某从口袋里掏出了几张,已经刮开的刮刮乐奖券,“嚯,又是五百!你最近运气不错啊。”

虽然每次买20注彩票时,方某几乎没中过奖,可最近每天都能掏出,上百元的刮刮乐来兑奖,今天也不例外。待方某拿钱离开,刘女士看着桌上的刮刮乐,心里不禁怀疑起来,方某从未在她这里买过刮刮乐,难道是在其他店买的?

但为了打消心里的疑虑,她还是决定查一下。

这一查可把刘女士吓坏了,这些刮刮乐彩票,竟然全都是从自己店里销售出去的,可刘女士笃定,方某从没在店内购买过刮刮乐,通过查看店内监控,刘女士发现在自己给方某打彩票时,方某就会“顺手”从柜台上的,彩票架子上抽出好几张刮刮乐,为了不引起刘女士注意,他特地从面值10元、20元、30元不等的刮刮乐彩票内进行抽取。

刘女士果断报警,民警将相关线索梳理后,迅速锁定嫌疑人方某位置,并将其抓捕归案。

经审讯,嫌疑人方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其自1月19日起,共前往便利店11次,盗窃刮刮乐彩票数百张,兑奖所得6000余元,目前方某已被临平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想通过盗窃彩票“圆梦”的,不只有方某一人,前不久,在临平星桥街道经营彩票店的田大伯,给星桥派出所打来报警电话,称自己店里进贼了,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田大伯很是懊恼,“我放在柜台上的蓝色布包不见了,里面放着4000元现金,还有面值15000元的刮刮乐,看店的中途我出去过一次,想着很快回来就没锁进柜子里,没想到就是因为疏忽大意就被偷了!”

民警立即调取现场监控对案件展开侦查,当天11时20分许,一名戴着口罩、帽子的中年男子,在彩票店对面来回踱步,行迹非常可疑。

经过分析研判,民警成功锁定嫌疑人赵某,并将其成功抓获,在其住所找到已被刮开的一部分彩票。

据赵某交代,其平日里喜欢买彩票、刮刮奖券,当天驾车路过看到彩票店,虽然身上没钱,但还是想过把“彩票瘾”

于是他将车辆停放在较远处,然后戴着口罩及帽子,步行至彩票店对面进行蹲守,看到老板离开,其迅速进入店内,见柜台上放着一个蓝色小布包,赵某有预感里面一定是“好东西”,于是迅速将布包盗走,随后逃之夭夭。

回到车内,赵某打开布包十分惊喜,里面不仅有4000元现金,还有各式各样的刮刮乐彩票,于是赵某连忙将现金,存进自己的银行卡内。

为避免“夜长梦多”,赵某迅速到彩票店兑奖,共获得奖金9050元,最终赵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临平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想靠偷彩票发财,结局只会是,中得越多,罚得越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

盗窃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经兑现的,按照兑现部分的财物价值计算盗窃数额;没有兑现,但失主无法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损失的,按照给失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盗窃数额。

警方提醒

财富应当依靠勤劳和智慧获得,切勿因一时贪念,从而触碰法律红线,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潇湘晨报综合临平公安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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