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你局报来的《关于依法收回周家镇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正资发〔2023〕328号)已收悉。经十八届正宁县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收回周家镇南街彭杰(彭新荣)、张崇建2户6.27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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