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扎实做好2023年度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市人社局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客观公正的原则,突出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成效,从严落实考核程序,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考核对象和依据,严格考核方法和程序,确保考核工作实效。
为扎实做好2023年度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市人社局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客观公正的原则,突出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成效,从严落实考核程序,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考核对象和依据,严格考核方法和程序,确保考核工作实效。
科学掌握优秀比例。要求各单位评定的优秀等次人数严格控制在20%以内;获国家部委、市州以上党委政府、省级以上工作部门授予先进集体称号,或者获得集体记功以上奖励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最多不超过25%;对问题较多、被问责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降低其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
严格落实备案制度。考核结束后,要求各单位及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及人数备案表》、考核结果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花名册》报送人社部门进行备案。考核结果明确各类岗位人员考核等次,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和未参加考核人员在上报结果时应注明事实原因,对不按规定超额评定优秀人员及填报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单位不予备案,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法规、工作纪律、考勤制度的严肃性。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合同聘用、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资格晋升以及续聘、解聘、辞退、奖惩、晋级、增资、培训和竞聘上岗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落实推迟竞聘、调整岗位、解聘等惩戒措施,对连续几年未参加考核、不定等次及具备解聘情形的人员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通过年度考核,促进事业单位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