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庆五联轻烃厂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摘要: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规定,现对我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庆五联轻烃厂建设项目(重大变动)进行环境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规定,现对我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庆五联轻烃厂建设项目(重大变动)进行环境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庆五联轻烃厂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华池

建设性质:新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①变动前:原设计采用微正压工艺对原油进行稳定,采用 DHX 凝液接触分馏工艺对轻烃进行回收,伴生气处理装置3.0 × 104m3/d,原油稳定规模25×104t/a;

②变动后:采用微正压工艺对原油进行稳定,采用 DHX 凝液接触分馏工艺对轻烃进行回收,伴生气处理装置5.0 × 104m3/d,原油稳定规模30×104t/a。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单位地址:甘肃庆阳庆城县第十采油厂

联 系 人:马  工                        

联系电话:0934-8592719

电子邮件:478209586@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核工业二○三研究所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科源三路869号

联 系 人:张  工                             

联系电话:029-89102857

传    真:029-8910126                       

四、环境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因子、评价等级和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环评技术导则要求,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等级和范围;

2、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通过现场调查、收集资料、环境现状监测等方法,调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点、自然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

3、提出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施工期、营运期的产、排污情况,提出消除和减轻不利于影响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评价项目实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环境风险减缓措施;

4、公众意见调查:在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后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报告书;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5、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6、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行政审批部门进行审查、审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登录网站(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xLmj7imOLEMNu_epGnVUg

提取码:holx)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告即日起,公众、相关单位可通过邮件、来信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特此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2023年11月6日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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