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庆城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作为全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建设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稳步推动全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类型日趋多样,经营内容不断丰富,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服务农民群众、激活乡村资源要素、引领乡村产业发展和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组织载体。
近年来,庆城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作为全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建设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稳步推动全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类型日趋多样,经营内容不断丰富,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服务农民群众、激活乡村资源要素、引领乡村产业发展和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组织载体。
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新《农民合作社法》自2018年颁布实施后,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指导开展宣传培训,推动合作社法在全县范围内的贯彻实施。一是狠抓内部学习培训,提高法律知晓率。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学习、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组织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了系统学习,全面系统掌握新修订合作社基本内容、修改目的、贯彻要求等;二是积极开展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政策知晓率。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新型经营主体培训班等专题教育,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实例教学分析等手段,对全县114名合作社辅导员、670名合作社理事长、财务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提高了全县农民合作社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墙报、入社走访、召开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全县共组织开展下乡宣传15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材料2万多份,张贴标语、悬挂横幅120多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我县顺利贯彻落实打下了坚实基础。
坚持政策引导,构建扶持体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指导,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为目标。针对全县农民合作社发展薄弱环节,制定了庆城县农民合作社“十规范、二十有”规范标准,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实施意见》《庆城县2021年国家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庆城县种植养殖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庆城县加快提升农民合作社有效带动实施方案》等一列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了符合我县农民合作社发展需要的产业扶持、金融支持、税收保险、人才保障等政策支持体系,既增强了政策精准性,又为全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夯实了发展基础。
加强服务指导,开展分类管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以强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依法设立、管理民主、操作规范的运行机制为重点,着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针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规范率低、带贫能力弱的突出问题,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对全县各行业部门资源进行了整合,对合作社成立、运行和注销各阶段开展全程服务。对无生产经营场所、无实际农民参与、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被列为异常名录的空壳社、僵死社,由县市场监管部门出台简易注销程序,乡镇动员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注销,2019年至今,全县已注销“空壳社”385家;对章程制度完善、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收益分配合理、登记管理及时的合作社,通过服务指导,加强政策引导,合理确定发展项目,进行项目扶持壮,使其规范健康运营;对弱小的一般合作社,引导与其他关联产业的合作社在劳动、技术、产品、资本、资源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指导跨区域联合,抱团发展,提升其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开辟产业链延伸新路径,拓宽销售渠道,发挥规模效应,增强市场竞争,全县共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3家。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994家,其中种植399家,畜牧411家,林业91家,服务业48家,其他45家。有良种供给、有种养基地、有农业机械、有订单销售、有加工储藏场地设施的“五有”合作社共计626家,占全县合作社总数的62.9%,联结小农户占比达到36.01%。
来源:庆城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田佳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