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规定,庆阳聚亿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在编制完成《镇原县钻井泥浆岩屑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厂建设项目厂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后,特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规定,庆阳聚亿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在编制完成《镇原县钻井泥浆岩屑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厂建设项目厂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后,特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镇原县钻井泥浆岩屑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厂建设项目
⑵.建设单位:庆阳聚亿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⑶.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马渠镇马渠村油房沟组,项目地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07°0′0.414″,北纬35°56′52.621″。
⑷.建设性质:新建
⑸.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0亩,新建钻井泥浆岩屑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厂,设计总库容100万m3,服务期10年,设计处理钻井泥浆、岩屑固体废弃物规模为10万m3/a。项目主要包括泥浆岩屑处理车间、泥浆岩屑填埋区,配套建设业务用房、围墙、道路、绿化、给排水等辅助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主要影响概述
1、 施工期主要产污环节:
⑴大气污染物: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各类施工作业及砂石料、水泥、石灰的装卸和投料过程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建筑材料运输时产生的汽车尾气等。
⑵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土建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废水,施工机械的清洗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等。
⑶噪声:各种机械作业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车辆噪声等。
⑷固体废物:施工作业开挖方作业产生施工临时土渣、施工后多余的建筑材料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主要产污环节: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尾气及扬尘,卸料及堆料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处理车间水泥筒仓加料及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2)水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填埋场渗滤液、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渗滤液及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废滤料,废机油和生活垃圾。
(4)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性噪声噪声,主要噪声源有搅拌机、泵类、压滤机以及填埋场施工机械等。
三、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气: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无组织扬尘,本项目采取了泼洒降尘、设置围挡等措施;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3)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通过采取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可减少其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合理处置,不随意堆置。
2、营运期污染治理措施
(1)大气治理措施
处理车间水泥仓顶气孔处自动滤芯式除尘器处理产生的粉尘,除尘后经顶部排放。填埋场作业过程中采用洒水的方式,采取了分单元作业的方式,在完成各区填埋量时将采取覆土种植植被的处理方式。运输车辆采取加盖篷布、封闭仓门等相应的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抛撒。处理车间搅拌粉尘经厂房密闭措施后,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治理措施
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化粪池委托清洁公司定期清掏外运肥田。在填埋区底部采用了土工布防渗层防渗系统,填埋区四周设置了截水沟等工程,可有效截留雨水的渗入,填埋区场底设置渗滤液收集系统,渗滤液、初期雨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填埋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3)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填埋的的填埋物为II类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禁止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及其它工业垃圾混入进行填埋。本项目设置垃圾桶收集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卫生保洁人员随时清理并分类处理,最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水处理及洗车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固化后直接回填本项目填埋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应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采用低噪设备、加强日常维护等环保措施等措施进行控制。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根据报告书中所提供的措施及方案进行治理、控制、实现环保设施。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1、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途径及期限
(1)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本网站底部链接。公众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联系方式见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2)期限:查阅或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期限为此次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项目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范围内的公众。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地区目前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的建设将带来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
③对项目的建设所持的态度?
④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厂址选择?
⑤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甘肃新泽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勾工
联系电话:0934-8889488
2、建设单位:庆阳聚亿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总
联系电话:13991779888
3、相关链接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CuoVUYuw8Ug57IAEaqc4g?pwd=phhn,提取码:phhn)。
(2)《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KcrXapgepF8_sMpjB6EYA?pwd=tw74,提取码:tw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