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229号)等文件要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需纳入征信系统,现就开展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签署工作,通告如下:
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员:
为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229号)等文件要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需纳入征信系统,现就开展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签署工作,通告如下:
一、截止2023年10月1日以前已发放但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均需签署《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
二、新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保证人均需在提交贷款申请资料时,现场签署《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
三、请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尽快前往发放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窗口办理签署手续。《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如有疑问,可致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区管理部详细咨询。
市直管理部 0934-8683003
西峰区管理部 0934-8211082
宁县管理部 0934-6622922
镇原县管理部 0934-7169109
环县管理部 0934-4425028
庆城县管理部 0934-3262003
合水县管理部 0934-5651202
正宁县管理部 0934-6122300
华池县管理部 0934-5121953
2023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