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程序(试行)》等文件规定,庆阳市西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对《西峰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影响后评价》向社会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程序(试行)》等文件规定,庆阳市西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对《西峰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影响后评价》向社会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西峰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⑵建设单位:庆阳市西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⑶建设地点:庆阳市西峰区彭原镇下庄村高牛山沟底
⑷建设规模:一期工程建设有效库容72.49万m3,日处理生活垃圾量373t;二期工程建设库容100万m3填埋库区,配套建设500m3安全填埋区渗滤液收集池。现对填埋场内东支沟位置(一期工程)历年填埋的垃圾彻底进行开挖筛分处理,筛上可燃物采取外运焚烧处置,不可燃物采取原位回填。玻璃及金属给予回收利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主要影响概述
主要产污环节:
⑴大气污染物:实施过程中废气主要来自挖掘、上料、筛分、运输、回填过程中均有产生粉尘和臭气,臭气中主要为氨、硫化氢、甲烷、臭气浓度。
⑵废水:实施过程中废水包含垃圾开挖时产生的渗滤液,和废气除臭喷雾积水。
⑶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
⑷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筛分过程中产生的泥土和布袋收尘粉尘。
三、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开挖过程臭气采用植物除臭液和喷雾机装置进行喷洒,灰尘采取苫盖和洒水措施措施;筛分车间内密闭筛分,在车间顶部设置负压抽风管道收集筛分机及内产生的废气,经上述集气系统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生物喷淋除臭塔+干式过滤箱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实施过程不对外环境排水。开挖过程中需要实施防雨措施,对原来垃圾中已经产生的渗滤液还要进行导排收集。
(3)噪声:噪声主要是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密闭车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可减少其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4)固废:筛分出的可燃物全部由车辆拉运至庆阳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发电;腐殖土全部回填项目区;金属物全部回收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全部填埋处置;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暂存于筛分车间内,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油桶采用带有标志的专用容器收集、封口密闭后贮存于西峰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从环保角度而言,西峰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和运行符合各项环保要求,同时开展“西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清运处置项目”可解决一期工程“超期服役”和存在远期的安全环境隐患问题。另外,本评价报告要求西峰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真正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三统一。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7日
对此项目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庆阳市西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联系。
联 系 人:李琦
联系电话:15293428881
附件一:《西峰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VbPUKxDxuEHbPjWRHyoNA 提取码:f5hb)
附件二:专家组审查意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kcSyJx2jVFij3Ly466RBA提取码:lcdf)
庆阳市西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2023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