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公告

摘要:为给我县考生营造安静、安全、和谐、舒适的考试环境,确保实现“平安高考”工作目标,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202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及高考安全工作会议要求,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给我县考生营造安静、安全、和谐、舒适的考试环境,确保实现“平安高考”工作目标,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202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及高考安全工作会议要求,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点考场设置

2026年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在镇原县城举行。全县共设置3个考点、96个考场,其中物理类考点为镇原一中、镇原三中;历史类考点为镇原二中。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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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模拟演练

第一轮模拟演练:6月6日16:00,考点组织开展考前诚信警示教育、入场安检及外语听力考试模拟演练。

第二轮模拟演练:6月7日下午、6月8日上午考试结束后考点分别组织外语听力试听模拟演练。

三、成绩查询

6 月 25 日左右公布普通高考成绩, 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高考成绩查询”进行查询成绩。

四、志愿填报

第一次填报:6月26日20:00至7月1日14:00。

填报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 专科) 提前批,艺体类本科提前批,艺体类本科批。

第二次填报:8月1日20:00至8月4日14:00。

填报批次为:高职(专科)批,艺体类高职(专科)批。

五、录取安排

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7日至8月17日进行,按批次顺序录取。

六、考前提示

1. 今年高考继续实行“裸考”制度,考试所需文具由考点统一配发。考生除持《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外,严禁携带任何物品进入考点。同时,请考生避免穿戴含金属材质的衣物、饰品,确保快速、顺利通过入场安全检查。

2. 考生须妥善保管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认真阅读准考证载明的考生须知及考试时间,提前规划赴考路线,合理选择出行方式,预留充足时间,按时抵达考点。

3. 考生须主动配合考点身份核验和随身物品检查,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耳机等具有收发功能的电子设备及各类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凡出现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传接物品等违纪作弊行为,以及拒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的,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依规严肃处理,违规事实统一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由考点及教育考试机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4.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其中外语科目考前15分钟即14:45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因迟到造成的考试时间延误由考生自行承担。每科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不允许提前交卷。

5. 6 月 9 日考试时间提前,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上午或下午连续参加两场考试的考生,首场考试结束后须有序离开考点,再次接受安检后方可入场参加下一科目考试。仅参加单科目考试的考生,考试结束后经由专用通道有序离场。

七、考试环境综合治理

依据省、市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我县高考部门联席会议要求,决定高考期间在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现将治理内容通告如下。

1.高考期间(6月7日至6月9日),各考点门前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每场考试开考前1.5小时至考试结束后1小时内,县养老服务中心至翡翠学府、县供电公司至嘉阳大厦、城关镇中心幼儿园至镇原二中路段路段暂时封闭,除高考专用车、公交车、出租车外,其他车辆严禁通行和停放。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疏导。

2. 高考期间,全县各考点门口200米范围内严禁任何形式摆摊设点。城区所有施工企业全面停工,考点周边区域严格禁止装修施工、车辆鸣笛、器乐吹奏、广播播放、校园鸣铃、燃放鞭炮、网络直播、广场舞等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全力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舒适、有序的备考、应考及休息环境。

3.考试期间,各考点周边通信基站的信号自动优化功能将被关闭,或采取临时降频措施。此举可能对周边通信网络造成一定影响,敬请广大群众理解与支持。

4.考试期间,将严厉打击利用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助考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城区各宾馆、旅店、出租屋开展突击性拉网式大排查,严禁身份不明人员及携带非法通讯、易燃易爆等设备的人员入住,如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5.城区各住宿餐饮企业要为考生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保障考生食宿安全,严禁借考试之机临时涨价、实施价格欺诈等行为。

6.考生及家长应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建议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接送,避免因交通拥堵影响考试时间。接送考生的家长、亲属朋友及其他与考试无关人员,请勿在考点门口及周边逗留聚集。

7. 请家长(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加强考生安全管理。勿让孩子乘坐 “三无”、农村 “五小” 车辆,严禁下河嬉戏,谨防溺水、交通、摔伤、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

8.请接送考生的驾乘人员及餐饮从业人员留意提醒考生,妥善保管考试证件,谨防遗落车内、餐桌等处。如捡拾到考生证件,请及时送交就近交警执勤点或考点门卫室。

9.气象部门将实时发布精准气象预报,扎实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提示。各相关单位要统筹抓好考务组织、交通疏导与安全管控各项工作;请考生合理规划出行时间,提前做好防护,积极应对雷雨、高温等天气,保障考试顺利进行。

各单位、全体市民请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高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同为考生营造安静、舒适、安全、健康的考试环境。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惩处。

咨询举报电话:0934-7121022

特此公告。

镇原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〇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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