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史建芳的辞职请求,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史建芳因工作变动辞去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市五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史建芳辞去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市五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8月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史建芳的辞职请求,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史建芳因工作变动辞去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市五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廷祯辞去庆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8月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杨廷祯的辞职请求,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杨廷祯因工作变动辞去庆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3年8月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史建芳为庆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何英禅为庆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8月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庆坤为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邓世文的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