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多措施助推城市困难群众脱困解困

摘要:为确保城市困难群众同步迈入小康社会,2021年,镇原县将城市脱困解困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内容之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通过组织保障、基本生活救助、医疗保障、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六项解困举措”,确保城市困难群众脱困解困。

为确保城市困难群众同步迈入小康社会,2021年,镇原县将城市脱困解困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内容之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通过组织保障、基本生活救助、医疗保障、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六项解困举措”,确保城市困难群众脱困解困。

一、加强城市困难群众组织保障和管理服务。年初,市、县印发了《庆阳市城市困难群众脱困解困行动方案》和《关于印发<镇原县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发改、民政、住建、工信、财政、人社、教育、医保等部门为成员的城市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成立了兜底保障、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服务、医疗保障、教育保障五个专责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专责小组组长,建立了单位联络员制度,各部门统筹做好城市困难群众脱困解困相关工作。  

二、筑牢城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线。一是稳步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战,确保城市困难群众同步迈入小康社会,从2021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30元提高到68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由2020年的每人每月530元提高到583元。同时,全面落实应保尽保政策,对因病、因学、因残、因意外事故或因疫情影响刚出较大的家庭,且财产符合条件的,依申请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按单人户纳入低保,截至11月份,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318户2752人,城市低保覆盖率达2.9%,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792.467万。二是提高城镇特困人员和孤儿救助供养标准。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2020年的每人每月819元提高到884元。积极落实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分别按照每月120元、280元、420元三个等次发放照料护理费。截至11月底,全县共有城市特困人员20户23人,累计发放城市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救助资金24.7万元,发放照料护理费3.9万元。加大城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力度,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城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人,累计发放保障金5.5万元。三是切实做好困难残疾人救助工作。着力解决城镇因残致贫家庭和深度贫困残疾人脱困解困的突出问题,把重度残疾人以及三级、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通过低保兜底保障政策帮助其脱困解困,同时将困难残疾人补贴延伸至城市低收入家庭。目前,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按照每月每人110元发放,截至11月份,全县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309人次,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5.708万元。四是落实城镇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全覆盖。以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托底、应急、过渡、衔接、补充的制度效能为主线,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作保障,加快形成救助及时、标准科学、方式多样、管理规范的临时救助工作格局,筑牢社会救助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及已享受低保、孤儿保障、特困供养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及时给予时救助。截至11月,实施临时救助187户482人,发放救助金125.7190万元;上报市级特别救助6户21人,发放救助资金22.4136万元。

三、筑牢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线。一是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属特困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给予280元全额补助。属于城镇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给予120元定额补助。今年共资助城市困难群众对象参合参保1459户5161人,资助资金62.38万元。二是加大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力度,落实医疗救助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政策。对患重大疾病人员在落实基本医保、平安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后剩余费用较大的脱困解困对象上报市级进行重大疾病救助。三是为城乡困难群众中的妇女免费开展“两癌筛查”。

四、筑牢城镇困难群众教育救助保障线。镇原县深入落实国家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建立起了从学前到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体系,将全县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子女纳入镇原县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救助。通过大中专新生入学资助项目、高职(专科)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减免学费和书本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奖学金,中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学费等政策,实现了“应助尽助、应补尽补、应贷尽贷”。

五、筑牢城镇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线。近年来,通过配售、配租廉租房和公租房,已进行实物保障714户城镇脱困解困对象;为185户租住房对象按照每人每月105元标准发放租赁,上半年累计发放补贴42万元。

六、筑牢城镇困难群众就业创业保障线。为促进困难群体脱困解困,我县通过落实国家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国家扶持政策,积极帮扶有需求的群体。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等活动,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城镇困难群众92人,发放补贴81.14万元;累计扶持94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帮助150多名就业困难人员自主择业;为困难群众代缴养老保险金29.37万元,代缴失业保险金1.29万元;目前困难群众社会保险补贴等相关工作也在积极地宣传落实中。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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