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疫情防控期间,镇原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2439.1万元。
疫情防控期间,镇原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2439.1万元。其中农村低保15160户42655人,低保保障面8.99%,低保兜底面4.82%,发放资金10890.2704万元;特困供养2041户2412人1721.93万元;兜底面5.32%(11632户25261人);城市低保1318户2752人1792.47万元;临时救助9868户37866人4972.7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8637人1255.425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3799人424.69万元。扎实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责,全面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一、落实动态管理机制、织密筑牢兜底保障网
一是强化动态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定期核查、定期报告、有效期管理制度、保障对象类别进退升降制度等动态管理制度,按月审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社会救助对象,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相应保障范围。二是加大排查力度。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对因疫情影响不能外出务工导致生活困难人员家庭生活状况摸底排查力度,及时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核算各类收入,豁免相关财产,扣减刚性支出、就业成本等支出后收入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低于低保2倍以下的困难群众根据困难持续时限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并纳入低收入人员数据库,实施动态监测,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三是暂停低保渐退机制。疫情防控期间不再落实低保6个月渐退机制,并对三、四类低保对象重新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对因疫情影响收入锐减,导致生活困难且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及时调整保障类别,纳入兜底保障范围69户143人。四是适当扩大保障范围。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凡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因疫情纳入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施保政策,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共新增城乡低保对象212户834人,特困供养对象51户72人,其中兜底保障对象149户469人。
二、建立自主申请、主动发现和比对预警相结合的社会救助管理机制,及时实施救助一是完善低收入人员信息库。一是组织乡镇重新排摸建立低收入人员信息库,重点排查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户、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户、重度残疾人、三留守人员、疫情影响收入人员以及因病、因残、因学等有刚性支出的家庭,将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低收入人口充实到低收入人员信息库,及时纳入监测预警范围。目前,共纳入低收入监测预警对象6208户23227人,新增低收入人员10602人。二是拓宽救助受理渠道。为全面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镇原县民政局进一步拓宽救助受理渠道,通过采取困难群众前往乡镇(社区)救助窗口自主申请;县乡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爱心人士等主动发现帮助申请和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结合省市预警监测系统、低收入人员信息库、残疾人数据库等信息开展数据比对主动发现救助等措施,形成了困难群众“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的新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三是及时实施核查救助。严格按照红色预警信息3天,橙色预警信息5天,黄色预警信息7天,蓝色预警信息10天的时限要求,组织入户核查,弄清预警对象家庭生活实际状况,建立问题台账,提出切实可行的救助措施,对号销账,限期整改。今年共反馈6次,涉及预警信息2733条,其中红色预警信息426条,橙色预警信息120条,黄色预警信息1994条,蓝色预警信息193条,目前已全部完成了入户核查及整改工作,共纳入城乡低保对象77户187人,纳入临时救助对象21户81人,纳入特困供养对象2户2人。
三、强化特殊困难群众照料护理服务,确保温暖越冬严格落实分散特困供养对象走访探视制度,及时更换23户不能落实监护责任的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靠实监护责任。规范护理服务管理,监督指导“四个一”服务公司,落实好每周搞一次卫生,每半月洗一次衣服,每月理一次发的护理服务,花费527.683万元,通过政府统一采购的方式,为2577名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购买衣服、鞋、床单、被套、面粉、清油、大米及取暖煤炭等生活必需品,并发放到户,全面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困难群众,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一是取消户籍限制。取消困难群众居住地的申请临时救助规定,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低收入人口可以直接从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目前共受理异地救助1户3人,发放资金2.5万元。二是加大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储备。县民政局按照乡镇辖区内人均2元的标准提前预拨救助资金,对群众的紧急性生活困难,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跟进救助,全面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共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3批,发放资金199.6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171户。三是下放小金额救助审批权限。县民政局将乡镇临时救助审批权限由500元提高到800元,并将困难持续一个月的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批权下放至乡镇,由乡镇直接审核审批,进一步提高救助及时性。共发放一个月临时救助1270户5358人,发放资金364.344万元。四是开辟急难群众救助绿色通道。对因患大病、遭遇交通事故、意外灾害、地质灾害等原因造成当下生活困难,急需救助的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及时落实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出问题,截至目前先后2次,共为59户226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98.1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