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镇原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原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镇灾险普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积极组织开展普查工作,提高民政领域养老机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防治能力。
根据《镇原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原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镇灾险普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积极组织开展普查工作,提高民政领域养老机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防治能力。
(一)加强领导,做好统筹协调。
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局机关成立了镇原县民政系统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镇原县民政系统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细化责任,责任到人,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把民政领域普查工作抓紧抓实。
(二)广泛宣传,提升防范意识。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宣传,悬挂横幅2条、粘贴普查宣传画10张、召开局务会议和职工会议3场次、微信群推送信息10条。通过以上方式,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调查内容等,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自然灾害认知和防灾减灾意识。

(三)明确目标,精准发力推进。对照职责,民政系统涉及提供住宿的1个社会福利院和4个分院的普查工作,局机关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及县社会福利院负责人全面负责排查,分类整治,建立普查清单,现场核查,系统填报,机关督查,精准发力推进,紧扣工作节点,倒排计划,攻坚克难,提前完成系统录入。


(四)跟踪问效,确保工作实效。
进一步精心指导福利院做实做细普查工作,帮助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严格按照县普查办的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