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出台《实施意见》加强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摘要:近日,庆阳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各级各类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印象庆阳网讯:近日,庆阳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各级各类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要求,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要开设3-4课时的法治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要利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知识竞赛、主题演讲、征文等形式,向学生宣传法治知识,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实施意见》要求,要配齐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建立警校共建机制,全市乡镇中心小学及以上学校要聘请一名公安或司法人员担任法制副校长,规模较大的学校也可与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协商增设学校协管民警。乡镇学区要与所在地派出所或司法所协商,根据学校规模给村小学(教学点、幼儿园)联合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要在开学、放学或重要事件节点,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到学校开展工作,每学期至少举办两次与学校和师生相关的法律知识讲座,及时给学校和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定期走访学校,协调解决发生在学校的纠纷或案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师生人身安全。

《实施意见》同时对强化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强化校园欺凌防治、提高校园安全保障、深化学校教学工作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学校育人合力、完善学校管理责任督查落实机制等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未标明由印象庆阳网(www.yinxiangqingyang.com)原创的文章,均为公益转载或由网民自行上传发布。网站所有文章均不代表我站任何观点,请大家自行判断阅读。文章内容包括图片、音视频等如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我站删除。感谢理解,致敬原创!站务邮箱:931548454@qq.com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