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集中发现和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中共庆阳市纪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集中发现和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合水县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张绪龙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8月26日,张绪龙接受一名案件利害关系人宴请,未申请回避办理了该案。2018年12月,张绪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华池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路永伟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11月,路永伟在审理一起赔偿案期间,违规收受案件当事人香烟、茶叶、苹果等礼品。2018年12月,路永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合水县第二中学公车私用、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时任合水县二中校长张世辉多次公车私用,学校违规给职工发放福利93821.8元、虚报炊事员工资9142元用于接待支出和大灶补助等。2018年10月,张世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总务主任李效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副校长徐正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时任副校长张文君、会计李红刚被告诫约谈。
庆阳市林业局蒿咀铺林场违规接待问题。2018年7月11日晚,蒿咀铺林场在公务接待中超标准、违规用酒。2018年12月,蒿咀铺林场党支部书记鲁彦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接待人员受到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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