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各单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樊志锋同志任环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樊志锋同志任环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牛九堂同志任环县统计局副局长;
宋世信同志任环县农牧局副局长,免去环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敬登让同志任环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环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姬鸿图同志任环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环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计永飞同志任环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免去环县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陈禧同志任环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局长,免去环县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王小奇同志任环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免去环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强同志任环县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玲瑞同志任环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苏俊同志任环县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代大伟同志任环县电子商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苏广同志任环县乡财县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金虹同志任环县社会救助局副主任科员;
郭亮亮同志任环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杨旭奎同志任环县天池乡卫生院院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彦权同志任环县车道乡卫生院院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邓富林同志任环县耿湾乡卫生院院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高成同志任环县山城乡卫生院院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拓世奇同志任环县罗山川乡卫生院院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志德同志任环县芦家湾乡卫生院院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都建兴同志任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王小妮同志任环县水土保持管理局主任科员;
李清永同志任环县财政局主任科员,免去环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马建平同志任环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张金勃同志任环县电子商务办公室主任,免去环县酒类商品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振杰同志任环县经济合作局局长,免去环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喜宏同志任环县城建监察执法大队队长,免去环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职务;
吴爱民同志任环县信访局信访一室主任,免去环县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胡少武同志任环县会考办公室主任,免去环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赵德柱同志任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免去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谷祎同志任环县甜水中心卫生院院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
常万睿同志任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环县信访局信访一室主任职务;
周剑波同志任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环县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郭治枢同志任环县水土保持管理局副局长,免去环县农田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学会同志任环县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伟同志任环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环县乡财县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邓龙龙同志任环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环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存花同志任环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环县精准扶贫双联惠农贷款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林珍同志任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环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
黄贵珠同志环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局长职务;
肖宏发同志环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何志贵同志环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梁万聪同志环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高永武同志环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安排环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韩玉玺同志环县会考办公室主任职务;
牛志辉同志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慕宏伟同志环县公安局侦察员职务;
曹志鹏同志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宋世礼同志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徐玲玲同志环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环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7日
